其他
2024年伊金霍洛旗公共租赁住房复审延期的公告
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受理。
一、伊金霍洛旗应复审未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摇号配租范围
(一)2017年至2024年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进入轮候库的在伊金霍洛旗服役的现役军人家庭、伊金霍洛旗户籍的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家庭、享受城镇低保家庭。
(二)2017年至2019年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进入轮候库的所有申请人。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本次摇号配租
(一)已购买自有住房的;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上一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2023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840元);
(三)家庭固定资产超过20万元的;
(四)现不在阿勒腾席热镇居住的;
(五)非伊金霍洛旗户籍申报家庭,无法提供在本旗范围1年以上劳务合同及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的;
(六)历年来已保障过1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包括自愿退出、违规清退等各类情形的);
(七)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八)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四、复审资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社区居住证明(在现居住地社区办理)。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康巴什区、阿勒腾席热镇的无房证明(在市、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及伊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网签备案窗口办理)。
(四)非伊金霍洛旗户籍家庭需提供在本旗范围1年以上劳务合同及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五)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应保尽保家庭:服役于伊金霍洛旗地区的现役军人家庭需提供单位证明;伊金霍洛旗户籍的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家庭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优抚证明;享受城镇低保家庭需提供城镇低保证明。
(七)特殊家庭: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园林、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享受低保的残疾人、近两年连续享受低保待遇家庭需提供低保证明。
(八)如有申请人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并携带书面委托书、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丨来源:伊金霍洛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丨责编:王紫萱丨校对:陈思雨丨审核:朱肸 张金玲伊金霍洛发布长期面向社会征集稿件,请读者朋友们积极投稿。邮箱:3248054815@qq.com。本信息图文仅为公益宣传,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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